宜宾学院2017—2018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

作者: 时间:2018-01-10 点击数:

宜宾学院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

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

一、期末考试工作组

主 考:王 玲

执行主考:王如渊

考场办公室主任:高曾辉

考场办公室副主任:串凯

考试保障:邱宏、杨金云、陈斌、张春燕及医务人员

考 务:李俊、邹世钦

视频监控:淦渝

二、公共课考务安排

1.时间:2018115日—118日(上午)

上午9:00开始,下午15:00开始

2.学校主考、巡视员及工作人员

时 间

执行主考

巡视员

工作人员

负责楼层

考务办公室

星期一

115

王如渊

邱 宏

朱盛艳 郑长春林 娜

一教楼

一教楼207

刘启宇

三教楼12

三教楼207

朱利红

三教楼3

方家华

三教楼4

三教楼507

郑红玲

三教楼5

王 鹏

三教楼6

三教楼707

李小华

三教楼7


星期二

116

王如渊

杨金云

曹 巍 郑万敏 李 亮

一教楼

一教楼207

傅 建

三教楼12

三教楼207

王海燕

三教楼3

邹成毅

三教楼4

三教楼507

何 丽

三教楼5

肖 刚

三教楼6

三教楼707

王 丽

三教楼7


星期三

117

王如渊

陈 斌

傅 建

三教楼12

三教楼207

郑万敏

三教楼3

袁 娣

三教楼4

三教楼507

李 斌

三教楼5

侯 茂

三教楼6

三教楼707

李小华

三教楼7

星期三

117日(下午)

王如渊

陈 斌

张 春 胡 洁

凌 农

一教楼

一教楼207

罗志彪

二教楼12

二教楼 底楼值班室

徐文英

二教楼3

冯丽丽

二教楼4


星期四

118日(上午)

王如渊

串 凯

李俊 邹世钦

三教楼12

三教楼207

三、专业课考务安排

1.时间:2018118日—123日(包括周六周日)

上午9:00开始,下午15:00开始

2.学校主考、二级学院主考及巡视员

时 间

执行主考

二级学院主考

巡视人员

负责区域

星期四

118

王如渊

二级学院

院长

串 凯

李 俊

B

邹世钦

A

星期五

119

串 凯

李 俊

B

邹世钦

A

星期六

120

周志凌

傅 建

A

星期日

121

周志凌

邹世钦

A

星期一

122

高曾辉

李小华

A

星期二

123

高曾辉

邹世钦

A


四、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安排

1.公共课阅卷

时间:2018115日—2018118日(上午)

地点:各二级学院阅卷场

2.专业课阅卷

时间:2018118日—2018123

地点:各二级学院阅卷场

阅卷期间,请各二级学院加强管理,教务处将对阅卷情况进行巡查。

五、考生注意事项

1.本次期末考试时间:

公共课:2018115--18

专业课:2018118--23

每天两场:上午9:00开始,下午15:00开始

2.因本期阅卷实行网络阅卷,公共课考试安排以考虑考场容量为主,结合教学班,进行考场分配,请同学们(特别是重修同学)务必在教学综合管理系统或在所在二级学院仔细核对自己所考科目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。

3.请各位在校考生务必持智能卡、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中两个证件参加考试;已经离校的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
4.考室内学生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。

5.试卷密封线内的学生信息填写须完整准确。

6.答题卡勿折叠,并按要求填涂。

7.考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该场考试,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能交卷。

8.考生未交卷不得离开考场。

六、监考教师注意事项

1.监考教师监考期间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不得擅自离开考室,不得看手机和做其他与当场考试无关的事情。

2.同一考室的监考教师不分主次、监考一前一后,共同履行监考职责。

3.请监考教师仔细核对自己监考场次,并确认监考时间和地点,提前20分钟到相应考场办公室签到和领取试卷。

4.公共课考试期间,第三教学楼123层楼统一在三教学楼207领取试卷,第三教学楼45层楼统一在三教学楼507领取试卷,第三教学楼67层楼统一在三教学楼707领取试卷;第一教学楼的监考教师在一教楼207领取试卷;第二教学楼的监考教师在二教楼一楼值班室领取试卷。

5.考室内考生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合理安排。请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进入考室,做好考生座位安排和监考准备工作。

6.考生持智能卡、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中两个证件参加考试;已经离校的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。请监考教师佩证进入考场,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是否正确。

7.考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该场考试,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。

8.请监考教师务必注意本场考试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,按时发卷收卷,并提醒考生合理安排答题时间。

9.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须在答题卡袋上填写“考场情况记载表”。

10.考试结束后,请监考教师清点试卷、答题卡,不得遗漏,将试卷、答题卡交回领卷处密封验收。



教 务 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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