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时间
每年6月或12月中旬的工作日集中受理。
二、申请材料
申请人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:
1.《宜宾学院毕业证、结业证和学位证书遗失补办证明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一份,粘贴1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。
2.照片:另备2张同版2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及电子版。电子照片要求:JPG格式,分辨率480×640,大小≤40KB,以“姓名-身份证号”命名。电子照片可发邮箱623348423@qq.com,邮件标题格式为“姓名+身份证+补办类型(毕业证/学位证)”
3.身份证明: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。
4.学历学位证明:
2000年及以前毕业的学生,须提供由学校档案馆出具的招生录取名册、学籍卡、成绩单证明材料。
2001年(含)以后毕业的学生,须提供一份从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(学信网)下载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提交申请与审核:
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上述申请材料,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初审。
2.费用核查与缴纳:
材料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至学校计划财务处核查学费结清情况,并缴纳补办工本费。(请务必保留好缴费凭证。)
3.领取证明书:
申请人将缴费凭证交回学籍管理科,正式进入制证流程。
证明书制作完毕后,学籍管理科将通知申请人领取。
自行领取:
领取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(代办人领取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。
邮寄领取:
如申请时已选择“邮寄”方式并填写有效地址,学校将通过到付方式寄出。请务必在申请时确保邮寄地址准确、且可正常接收邮件。
四、重要说明
1.办理原则:学历学位证明书属于重要证件,补办业务原则上须由本人亲自办理。
2.委托办理: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,可委托他人代办。除上述申请材料外,必须提供:
由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签字确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
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。
3.原证书效力:补办《毕业证明书》或《学位证明书》的同时,原遗失证书将在学信网等官方平台标注“遗失作废”,不再具备法律效力。
附件见链接